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留学学生考试管理

摘要
为提高学生成绩,加强对学生成绩的考核管理,不断提高教育、教学质量,结合对外经贸大学欧美亚留学直通车国外合作院校要求,特制订以下考试规定

为提高学生成绩,加强对学生成绩的考核管理,不断提高教育、教学质量,结合对外经贸大学欧美亚留学直通车国外合作院校要求,特制订以下考试规定。

1.每学期期中、期末统一安排考试,并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测;

2.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(含三分之一)或缺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,并视具体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。

3.学生因故(病或事假)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,必须事先持证明(医疗或事假证明)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经研究同意后,可以缓考。考后补办一律无效。缓考一般按补考对待。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者,按擅自缺考处理,成绩以零分计,并在成绩登记时注明;擅自缺考字样,不准正常补考。

4.学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,不准作弊。凡考试作弊者,该课程以零分计,并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。同时,在成绩登记时注明;作弊字样,不准正常补考。两次作弊者,一律勒令退学。

5.根据学生语言及专业基础课成绩,学校将在出国前为项目学生统一开具成绩单及在读证明。